.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定义(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2)临界量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4)生产单元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5)储存单元 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儲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具体见表1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表略)和表2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危险化学品的纯物质及其混合物按规定进行分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可分为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