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买方信贷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集团产品销售,提高集团成员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国民经济发展,规范我公司买方信贷业务,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编制。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买方信贷是指:我公司为集团成员单位的产品购买者提供贷款,其用途仅限于购买集团成员单位的产品。第四条 本规程所称贷款人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第二章 借款条件第五条 借款人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履行借款合同的各项权利、义务独立法人。第六条 借款人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所应从事的经营范围。第七条 借款人经我公司或中介机构检查确认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程度高并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有足够的偿还借款能力。第三章 借款程序第八条 买方信贷的申请必须由集团成员单位的销售部门提出,借款人(即购货单位)按我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第九条 我公司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以及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后,应对购货单位综合审查,包括实地调查等,并对借款人、保证人的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