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屑购销合同 舟山市恒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舟山安邦土石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购货内容及单价:1、石屑单价:20.6元吨;不包括运输费用。2、石屑总量约为10000吨。合同金额以甲方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用于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体验中心配套临时停车场工程,本合同金额共计大写贰拾万陆仟元整¥(206000.00元)二、质量要求;以甲方现场管理员认可为准。三、供货方式:1、乙方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2、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现场。 四、结算方式:1、乙方凭磅单与甲方对帐,在次月25日前全额付款。付款时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2、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五、验收方式:1、甲方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