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程序和要求:(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人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申请时提交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2)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3)商标图样10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10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4)县政府对申请人主体资格和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批复文件的复印件;(5)证明商标申请人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机构具有的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有关检测机构资质、检测人员、设备情况复印件, 或委托机构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情况的复印件,以及双方签定的书面委托检验检测报告,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6)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7)证明商标申请人制定的该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或技术要求;(8)地级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推荐函,应包含:推荐的意义;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