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尤溪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审核意见表类别:城区居民 外来务工者 机关单位 申请日期:2018 年 月 日 NO.申请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码户籍成员数 户籍入户时间 家庭年总收入 (元) 有无住房 1. 有 2. 无所属 居委 会 大学生低保人数家 庭住 址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家 庭类 别1低保家庭 2残疾人家庭 3重点优抚对象家庭4县特殊人才家庭 5一般家庭申请类别 实物配租 租赁补贴 续 租已租公租房房号 租 金与申请人关系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就业单位月收入(元)户口簿家 庭成 员情 况个 人承 诺本人自觉遵守尤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及所填报信息资料
2、均属真实,如有不实或违反规定,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无条件退还已申请到的公共租赁住房, 5 年内不申请保障性住房,同意该不良行为列入住房保障系统征信黑名单。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以上部分由申请人填写所 在单 位(社 区)居 委 会 审 经审核、该申请家庭是我单位(社区) 家庭,家庭人口 人,居住情况: ,情况属实。核意 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年 月 日县住房保障中心住房情况审核意见经审核该家庭(有/无)享受过,1集资房、2房改房、3经济适用住房、4 限价房、5公租房、6廉租房、7其他商品住房,房屋坐落 ,面积: 平方米。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年 月
3、日县民政局审核意见经相关部门核查,该家庭人口 人,年总收入 元,人均总收入 元( 年当地全休居民年可支配收入 元) ;家庭人均资产价值 元;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低保人数 人。家庭其他情况: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综合 审核 意见根据尤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文件精神,经多部门联合审核,该户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同意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或租赁补贴发放保障范畴。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年 月 日备注1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低保、残疾、婚姻登记状况等证明各一份。2申请之日前 12 个月的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原件,退休人员提供工资存折复印件。3相关部门应按要求严格对所有家庭成员进行审查签字并加盖公章。4大学生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未婚、住房、收入证明、第一学历毕业证书。 5在“口”里选择打“”申请信息需用黑色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尤溪县住房保障中心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