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御项目电梯年检罚款代付(情况说明) 古镇天御小区电梯(1、6、11)在年检时,珠山区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第一次检验时间是7月14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下:1、现场不能提供使用登记证,2、上一次维保时间是6月21日,超过规定时间未及时进行维保,3、电梯轿厢内未张贴标识标牌、警示牌及安全注意事项,4、未有紧急预案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等,5、现场不能提供维保合同及维保公司资质证明,6、五方通话无人接听。第二次检查时间是8月1日,存在问题尚未整改,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告知:小区电梯没有过户,实际管理人为景德镇市古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二次检查整改问题没有落实,对电梯年检存在问题处210万元罚款,处罚单位:景德镇古镇投资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情况,物业认为江西津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没有协助甲方电梯过户,未及时维保、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未安装标识、标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紧急预案均属于维保职责范围。8月23日下午,童总主持会议,参会人员有:付总、汪经理、牛万财、汤守利,就电梯罚款的事项,综合评判,先处理,后追责。导致罚款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