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条款保险单持有者、被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 第一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均可以投保本保险,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成为保险单持有人及被保险公司,其在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成为被保险人。保险责任 第二条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责任自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日期起至保险期间终止日期止,被保险人因履行被保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职务存在过错行为,在保险期间内或者在发现期内首次遭受索赔而造成损失的,对于该损失未经被保险公司补偿的部分,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向被保险人赔偿。第三条 公司补偿自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日期起至保险期间终止日期止,被保险人因履行被保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职务存在过错行为,在保险期间内或者在发现期内首次遭受索赔而造成损失的,对于该损失经被保险公司补偿的部分,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向被保险公司赔偿。第四条 诉讼或仲裁费用补偿自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日期起至保险期间终止日期止,被保险人因履行被保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职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