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活区工人宿舍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规定为确保生活区工人用电安全,杜绝违规用电现象,根据公司安全规定如下:1、工人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批准的大功率电器。2、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开关箱内的供电线槽(盒)、插座和供电线缆;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违者必究。 3、要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4、经批准使用的大功率电器(如电暖器),一律需到指定用电位置使用。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处罚办法: 1、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批准的大功率电器,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按每项500元进行处罚。2、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第2条的,要承担修复及人工费用,并处以500元罚款,以示警醒。3、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第2、3条而造成事故者,要赔偿全部损失,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第4条的,取消其使用资格。安全用电责任人:青岛常顺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用电负责人:何国忠 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