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第一条 目的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运营有序进行,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及下辖分、子公司(注:公司高层管理干部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加班原则一、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经部门、部门分管领导及公司人事行政分管副总裁同意并由行政部备案,可以视作加班。二、公司只认可经审批同意并备案的加班申请。第四条 部门职责一、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总裁办,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二、部门主管/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主管/经理负责审核,总裁办进行审批。行政部进行备案。三、各部门主管/经理、总裁办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第五条 加班认定一、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1、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作业的;2、 公司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