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问责制度1.0总则1.1为健全内控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特制定本制度。 1.2问责制是指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1.3本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1.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3.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1.3.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1.3.4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1.3.5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2.0问责的范围2.1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2.1.1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2.1.2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客户信息的保密事项,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 2.1.3 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2.1.4发生重大投诉、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件,给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