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尽职调查报告致:AAA股份有限公司引言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AAA公司(以下简称“贵司”)之委托,为其拟进行的对BB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BB公司”)的股权收购,对BBB公司的相关法律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本报告仅供贵司为本次股权收购之目的使用,除可为本次股权收购之目的提供予其委聘的其他专业机构外,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用途,亦不得将其任何部分或全部披露于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一、本报告依据以下资料出具1、本所向BBB公司的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工商调查所获取的文件资料;2、BBB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3 、BBB公司或贵司所作的陈述及所出具的书面确认。BBB公司以及贵司向本所陈述: 为出具本报告,本所业已: 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工商调查; 为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所需要进行其它尽职调查,即:要求BBB公司及贵司向本所提供为本次股权收购所需要的资料或说明。本报告仅就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出具本报告。1.7 贵司及其他专业机构认为需补充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事项或需在正式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