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台账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以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经办部门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见附件1),并同时向公司法务部门备案,涉及到款项收付的还应同时向财务部门备案。 备案是指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台账、经办人签字确认无误的合同复印件提交相关部门。第三条 合同经办人员及部门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协助法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合同管理和履行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第四条 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五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名称; 2、合同主体; 3、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4、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的进度、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5、备注(有无违约、争议、诉讼、合同变更、无效、所附资料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