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化工有限公司2011年11月2日M/V PRABHU PUNI运输进口大豆海运一切险共保协议甲方(首席承保人):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乙方(共保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丙方(共保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丁方(共保方):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戊方(共保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一、共保项目*油脂化工有限公司2011年11月2日起运由美湾港口至岚山港进口大豆的海运一切险二、共保原则各共保方应遵守“客户至上、诚信服务、信誉第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实事求是、协商一致”的共保原则,以本协议为基准,共同承担临沂盛泉油脂化工有限公司进口大豆海运一切险项目的保险责任。三、共保比例各共保方充分理解并同意按共保协议、保险单承担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且按各自承保的份额办理再保险,并按规定交纳营业税。各保险人的共保比例为:1.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30%2.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