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豫建规园200729号各省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自2003年我厅印发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以来,各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省基本建立了城市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和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制度,对全省城市规划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健全城市规划民主决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维护公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城市规划的行政行为,在总结各地城市规划公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印发你们,请抓紧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并督促指导所辖县(市)的实施。 我厅将把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城市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 件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 为健全城市规划民主决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城市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