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医院紧急情况下使用口头医嘱的规定在医疗过程中因病人发生紧急特殊情况需处理时,医生需要下达口头医嘱。为确保病人和手术安全,尤其是保证危重抢救病人的服务质量,严格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一、口头医嘱适用范围:(一)危重病人的抢救时,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二)医师正在进行无菌操作,无法书写医嘱,而病人又急需处理时;(三)病人突然出现病情变化,而医师不能立即到达现场时,以便在场人员及时给予病人紧急处理。(四)各科室在任何环境和任何地点都必须持续地履行“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方可使用口头医嘱临时医嘱的相关规定”,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酌情给予处理。二、口头医嘱医师设定:(一)现场医嘱:该病人的负责医师,或急救现场中职称最高者。(二)电话医嘱:需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并了解该患者病情者。三、口头医嘱确认措施: (一)根据口头医嘱的管理范围,原则上应使口头医嘱用得最少并能执行的最好;(二)医生在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地说出药品(包括商品名)、姓名、年龄、床号、剂量等,注意避免使用片、瓶等容量来表示所使用药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