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大学城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广州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 2014 年 5 月1总 目 录投标邀请函第 1 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 2 章 监理合同第一部分 监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第 3 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 4 章 图纸及资料(另册)第 5 章 评标办法2投标邀请函致: (投标人名称) 1根据番发改201475 号文的批准,广州大学城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项目范围内容2.1.1 招标内容:按招标文件、图纸、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内本工程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修复提升工程、绿道休息站建设及改造工程、更新道路交通标识指路标志工程、改造公交停车站场及设置自行车场工程、交通设施(含监控)、照明、行人过街天桥设施优化提升工程等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2.1.2 招标规模:
3、1、广州大学城绿道提升项目主要工程包括:对广州大学城中环路及与相连的 9 条放射线进行自行车道划线并设置栏杆、标识系统等以及修复原有部分自行车道,其中中环路路线全长 11 公里,自行车道划线为双向单线,放射线道路路线全长 11.3 公里,自行车道划线为双向双线;建绿道休息站 1 个、改造 38 个绿道休息站等。建安费约1211.17 万元。2、广州大学城中环路为城市主干道。广州大学城改善中、内环路交通组识项目主要工程包括:改造公交停车站场及设置自行车场;改造中、内环路行人、非机动车道过街断面;铺设交通科技项目主干传输光纤;46 套交通信号灯增加倒计时显示灯及行3人过街按钮;新安装 22 个交通
4、视频控制点并对原 36 个交通视频控制点进行修复,设立 1 个分控中心;将原有 27 个路口闯红灯电子抓拍点改为路口监控抓拍摄像机并整合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系统;在大学城五大入口、两个渡轮码头建设高清卡口;在主干道设置 LED 实时测速提示设备等交通设施工程。建安费约 2822.46 万元。3、广州大学城行人过街天桥设施优化提升项目主要工程包括:对行人过街天桥设置合理位置增设自行车道、遮阳棚(阳光板),安装照明工程,在中环路设隔离装置等工程(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建安费约 665.93 万元。4、本工程建安费约 4699.56 万元。2.1.3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监理为一个标段。2.2 监理
5、服务期:本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2.3 工程建设地点为: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岛(广州大学城)内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月 日,施工总工期约 日历天(以施工合同为准);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如你单位对本工程的上述招标项目感兴趣,请于2014 年 月 日上午 9:3011:30 时、下午 2:304:00 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2 万元(人民币)
6、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月 日 时正,提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室 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4建设单位: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联 系 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20-84634625招标代理:广州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东华花园 13 号铺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46201105第 1 章
7、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2.2.1 工程名称 广州大学城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监理2 2.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岛(广州大学城)内。3 2.2.3 建设规模1、广州大学城绿道提升项目主要工程包括:对广州大学城中环路及与相连的 9 条放射线进行自行车道划线并设置栏杆、标识系统等以及修复原有部分自行车道,其中中环路路线全长 11 公里,自行车道划线为双向单线,放射线道路路线全长 11.3 公里,自行车道划线为双向双线;建绿道休息站 1 个、改造 38 个绿道休息站等。建安费约 1211.17 万元。2、广州大学城中环路为城市主干道。广
8、州大学城改善中、内环路交通组识项目主要工程包括:改造公交停车站场及设置自行车场;改造中、内环路行人、非机动车道过街断面;铺设交通科技项目主干传输光纤;46 套交通信号灯增加倒计时显示灯及行人过街按钮;新安装 22 个交通视频控制点并对原 36 个交通视频控制点进行修复,设立 1 个分控中心;将原有 27 个路口闯红灯电子抓拍点改为路口监控抓拍摄像机并整合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系统;在大学城五大入口、两个渡轮码头建设高清卡口;在主干道设置 LED 实时测速提示设备等交通设施工程。建安费约 2822.46 万元。3、广州大学城行人过街天桥设施优化提升项目主要工程包括:对行人过街天桥设置合理位置增设自行车
9、道、遮阳棚(阳光板) ,安装照明工程,在中环路设隔离装置等工程(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建安费约 665.93 万元。4 2.2.4 工程概算 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 4699.56 万元。5 2.2.5 监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以不超过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基本目标。严格控制预算外费用的支出,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业主制定的投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进度控制目标:以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基本控制目标,并根据业主的合理要求进行必要调整,确保本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控制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因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问题受到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处罚。66
10、2.3.1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图纸、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内本工程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修复提升工程、绿道休息站建设及改造工程、更新道路交通标识指路标志工程、改造公交停车站场及设置自行车场工程、交通设施(含监控)、照明、行人过街天桥设施优化提升工程等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7 2.3.2 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
11、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2)施工阶段监理工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3)保修阶段监理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二年;(4)竣工结算期:从竣工验收完成开始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8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9 4.2 投标人资质 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10 4.2监理人员的专业配套要求(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
12、业,注册单位为投标申请人, 并已在广州市工程交易中心有效备案。(2)实行总监负责制,设置总监办,最低配置要求: 总监代表 1人,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3) 总监办公室下设监理部,监理部专业监理人员合计最低配置要求: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1 人(必须为中级或以上职称)道路工程专业 2 人(其中 1 人必须为中级或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 1 人(必须为中级或以上职称) 、电气安装专业 1 人(必须为中级或以上职称) 、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园艺、林业等)1 人(必须为中级或以上职称) 、安全监理
13、员 1 人、专职资料员 1 人,监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50%或以上的专业监理人员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开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各专业监理人员的职称证、毕业证(仅限于没有职称证的人员提供) 、上岗证(包括监理员、安全员上岗证) ,上述人员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以供核查。如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中标候选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在开标后第二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11 4.5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预审12 13.1 监理报价 以所监理的工程结算价为计算基价,按发改价格
14、 2007670 号的规定7方式 (下浮不超过 20%,上浮将视为无效报价,即浮动率为 0至20)由投标人进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 16.1 投标保证金1 收取方式: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2.投标担保额度:2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答疑会后 3 个工作天内下午 5 时前到户,该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为准)复印件也必须在答疑会后 4 个工作天内送交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或不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15、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6 款。15 5.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16 8.1 投标答疑疑问提交时间:2014 年 月 日下午 17 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处,或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可以传真并发电子邮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过期不予接受。传真:020-84620110,电子邮箱:。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17 17.1 投标文件份 数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 两 份副本,同时需提交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一份投标
16、文件副本给招标人)。18 19.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提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提交时间:2014 年 月 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2014 年 月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月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招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19 24.1 开标开标时间:2014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正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 室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
17、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20 27.1 评标方法 及标准 综合评分评标法21 34.1 履约保证金 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从中标人开户银行帐户中转帐或汇款到招标人以下三个银行帐户收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银行帐号一:3602070119200076312,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番禺盛泰支行;银行帐号二:4400153141605900007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
18、银行番禺东区支行;银行帐号三:391160100100059844,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番禺支行中的任一个帐户内。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8提交履约保证金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22 其他1、投标文件语言:汉语。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3、本次招标包括招标公告、发售标书、标前答疑会、标书送达、开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9 个阶段。4、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20-84620110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东华花园 13 号铺9二、投标须知
19、(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 “招标人” (即委托人)指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1.2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3 “承包商”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1.4 “招标代理”指广州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5 “设计人”指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1.6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1.7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8 “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招标说明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20、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服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建成。2.2 工程概况2.2.1 工程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2.2.2 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2.2.3 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2.2.4 工程概算: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2.2.5 监理目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项。2.3 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及监理专业配套要求2.3.1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6 项。2.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 项。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4合格的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4.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