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规范离职人员重新聘用入职管理规定及流程;第二条 适用范围:一、离职员工不是因为被公司辞退、淘汰的;二、离职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三、离职后在外无不良记录的;四、在公司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的;五、经原所在部门申报,上级主管批准的;六、离职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的;第二章 权责第三条 管理部负责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处理离职人员重新回公司的录用;第四条 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在部门主管面试评价离职人员二次应聘,并签署具体意见;第五条 一般员工离职重新聘用由部门主管报批部门经理;第六条 班(组)长离职重新聘用由部门经理报批分管副总经理;第七条 主管(含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工程师、专员离职重新聘用由分管副总报批总经理;第三章 管理内容第八条 原则上离职员工重新聘用,其人事档案、工资待遇按照新员工对待;第九条 上岗后,依照新进员工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予以转正;第十条 凡离职人员二次到公司应聘,必须经过审批后按公司招聘制度及流程聘用,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