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平县检察院 2017 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一)安平县检察院 2017 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安平县人民检察院无下属单位,职能、职责如下:1、职能: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 ,直属安平县县委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业务上受衡水市人民检察院领导。2、主要职责:负责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的上诉和审判进行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所工作进行监督,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的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办理刑事赔偿案件。3、人民检察院的职
2、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27、
3、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检察院无派出机构,内部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安平县人民检察院无下属单位。其内部机构如下:1954 年-1973 年未设内部机构1978 年检察院刚恢复未设内部机构1979 年内部机构有: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办公室1980 年 2 月 增设监所检察科1982 年 7 月 增设控告申诉检察科1987 年 8 月 增设税务检察室,1998 年 10 月撤销。1992 年 4 月 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1995 年 5 月 增设法警队1997 年 4 月 成立反贪污贿赂局(原经济检察
4、科)1999 年 9 月 增设预防科1999 年 9 月 增设调研室1999 年 11 月 增设技术科(挂靠在预防科 2003 年 1 月控申科预防科技术科合并2005 年 3 月分开)2004 年 4 月 增设监察室2004 年 8 月 增设人民监督员办公室2005 年 3 月 设政治处(1999 年 9 月设政工科改称)2005 年 3 月 设侦监科(原刑事检察科 1999 年 9 月分开称批捕科的改称)2005 年 3 月 设公诉科(原刑事检察科 1999 年 9 月分开称起诉科的改称)2008 年 5 月 成立反渎职侵权局(原法纪检察科 2004 年 3 月改称渎检科)2012 年 9
5、 月 增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2013 年 5 月 增设两个派驻检察室(开发区检察室:负责城关镇、马店镇、两洼乡、油子乡检察工作。大子文乡检察室:负责南王庄镇、子文乡、黄城乡、何庄乡的检察工作)2013 年 9 月 增设计划财务装备科(从办公室分出)31、办公室综合掌握和协调各科室工作,发挥好参谋作用,负责全院人事调动、工资、干部考核、教育、档案管理、文印、财物、车辆、枪支、基建等机关行政和事物管理工作,根据全院工作安排和领导要求,草拟工作重点计划、总结、报告和其他文字材料,统一管理全院业务统计报表,做好报送和统计分析,搞好调研,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2、政治处在党组领导下,负责本院干部队伍建设
6、、思想政治教育、人事管理、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的制定与考核等项工作;负责编辑检察工作年鉴。3、纪检、监察负责对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的指导;检查检察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受理对检察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办检察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检察人员不服政绩处分的申诉。4、反贪污贿赂局: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进行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并对上级检察院交办的经济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研究分析新时期经济犯罪的情况、趋势和对策。5、反渎职侵权局直接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
7、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研究分析新时期法纪犯罪的情况、趋势和对策。6、侦监科负责承办刑事案件(包括本院自侦部门直接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工作;依法对侦查机关或部门刑事立案及侦查活动实施监督;组织开展本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掌握分析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维护稳定及处置突发事件。7、公诉科负责承办刑事案件(包括本院自侦部门直接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抗诉工作;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和未成人权利保护工作。8、监所检察科4负责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及劳动教养决定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对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
8、案件依法进行侦查,依法做好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受理被监管改造人员的控告、申诉工作,依法查办由本院管理的服刑罪犯的申诉案件,并负责其抗诉和出庭工作。9、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对县人民法院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去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依法查办审判人员审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时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案件。10、控告申诉检察科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申诉;对举报线索统一管理,进行分流和初查;依法复查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11、预防职务犯罪检察科研究分析全
9、县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情况、趋势、规律和对策,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预防犯罪建议,研究探讨法律、法规在适用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负责承办县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交办的事项。12、技术科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工作。13、调研室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有关检察工作法律的起草工作;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提出司法解释意见;负责检察工作法制建设的调研、规划;负责对检察基础理论研究
10、工作的指导;指导检察机关执法大检查;收集管理图书资料;编辑检察工作应用法律、法规文件盒检察工作年鉴;14、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负责办理全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及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负责维权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和5调查研究,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逐步建立规范化的未检工作制度,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全面性和平等性。15、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解除工作;负责落实安排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参加执法检查、了解检察工作情况等
11、监督活动;向人民监督员反馈监督处理结果;协调解决人民监督员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协调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对相关业务部门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检察长和相关业务部门反馈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对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移送、督办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承办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16、法警队依法做好县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工作,搞好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进行拘传、押解、警卫、法律文书送达、处置突发事件等警务活动。17、计划财务装备科制定财务装备的发展规划并组
12、织实施,管理和使用财政部门补助的办案、装备及基本建设经费;负责交通通信装备、服装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各项经费的计划申请、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18、派驻检察室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并及时向本院移交;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助民事行政部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开展法制宣传,依法参与化解涉检矛盾纠纷;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法等有关预算管理规定,我县县级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6(1)收入说明反映
13、本部门当年收入。2017 年预算收入 223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2)支出说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的总体情况。2017 年部门预算支出 2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04 万元,只包括:人员经费;项目支出 1731 万元,全部用于检察事务管理。其中 92 万元用于综合业务管理项目;
14、1639 万元用于综合事务管理项目。详细说明资金来源: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86 万元,其中中央下达 92 万,省级下达 94 万,该资金用于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的支出(其中 92 万元用于综合业务管理项目)。补充工作经费 1545 万元,主要是用于办案支出和机关运行、业务配套设备等的支出,预计办案支出 600 万元,机关运行与房屋、设备等的维护支出计 700 万元,业务配套设备支出 245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3)比上年增减情况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 2235 万元,较 2016 年预算 1985 万元增加 50 万元,主要原因是:1、本年预计罚没收入有所增加2、人员经费也有所增加
15、(正常增资)3、办公楼日益老旧,需要预留一定资金维护。4、人事代理人员工资自行负担,考虑了保险部分,综合支出较大。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 100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业务开支及机关运行所需的日7常费用,如电费、邮电费、办公费、取暖费、办公印刷费等的支出。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 年,财政拨款本部门“三公”经费 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 2016 年相比增减变化情况:201
16、6 年三公预算为 8.3 万元,2017 年与 2016 年相比,本三公经费预算以前两年三公经费支出的平均数为基础,在压减了 5%的基础上,又考虑了差旅费的实行及公务用车有可能减少的情况,压减了本年三公经费的支出预算,减少了 6.3 万元,减少了 75.9%。其中:因公出国费 2017 年与 2016 年相比持平,均为 0 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与维护费用 2017 年降低了公车购置、运行与维护的费用,2016 年预算数为 6 万,2017 年 2 万,减少了 4 万元,减少了 66.67%,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公务接待预算与 2016 年相比,2017 年减少 100%,原因是综
17、合上一年度的公务接待支出情况,结合日益严格的公务接待制度,2016 年做了公务接待预算 1.5 万元,但未经财政审核通过,本年公务接待预算批复数为 0。以上三公经费增减情况基本符合正常的增减变化。5、绩效预算信息总体绩效目标(一)、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平安安平建设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切实维护治安稳定,保障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促进犯罪矫正和社会关系修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检察8环节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
18、制,加强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二)、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大案要案,深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大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赃力度,尽最大努力挽回经济损失。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规范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机制,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地方立法工作。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对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领域的职务犯罪专项预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宣传教育,努力提升预防工作实效。(三)、加大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强化人权保障把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任务,进
19、一步强化全体检察人员的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切实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力度和实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深入开展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严防冤假错案。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民事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执行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检察司法行为,确保检察机关公正、规范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四)、坚持稳妥有序、突出重点,积极深化检察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检
20、察院深化改革的具体部署,扎实开展各项检察改革。深化检察环节司法公开,加大办案信息和终结性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责任追究和办案机制等改革。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保证人民监督员有效行使监督权。做好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适时扩大试点范围,积累经验,促进立法完善。(五)、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牢固树立“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加强专业化教育培训,注重遴选招录和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积极为基层和检察业务一线充实工作力量,提升基层检察院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水平。规范检察人员
21、与当事人等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努力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防9止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和滥用职权,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对害群之马毫不手软,坚决清除。(六)、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之下。坚决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工作部署,认真配合有关监督工作。进一步拓宽渠道,完善机制,更加深入地听取和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完成指挥或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提高案件起诉率(80%以上)
22、、判决率(90%以上);完成追逃、追赃任务,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以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预防调查等多种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检察监督: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有效提高批捕、批准立案(90%)、批延准确率(100%);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起公诉、出庭提出审查意见,提高公诉案件审结率(90%)、出庭意见采纳率(80%);有效实施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完成移交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任务,有效实施未成年人人案件审判监督,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
23、权益;加强各项检察辅助职能,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保障。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构建依法有序信访秩序,及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保护申诉人合法权益,保护被赔偿人和被救助人合法权益。检察事务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检务保障。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在 2016 年,我院将把全院工作重心落实在目标管理的强势推进上,严格按照细化分解的目标内容与要求,查找制约目标完成的症结和难点所在,分析造成工作迟缓和滞后的原因,有的放矢地开展分类指导,进行统筹谋划,举全院之力,确保各项年度目标的顺利完成。在全院上下牢固树立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意识,增
24、强紧迫感和责10任感,克服消极悲观情绪和畏难厌战思想,把思想和精力彻底统一到推进目标管理工作上来。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和目标奖励机制的约束、激励作用,增强机制的可操作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工作格局,力争以高点达标来推动整体工作跨越发展。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151 检察院 单位:万元评价标准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优 良 中 差检察事务管理 1731.00 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综合业务管理 92.00确定全县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
25、;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产出指标综合业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综合业务工作任务的比例100% 95% 90%综合事务管理 1639.00开展全县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对外交流工作;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配备制式检察服装及法警服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产出指标综合事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综合事务工作任务的比例100% 95% 90%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0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
26、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产出指标查办的重特大案件、要案占同期立案案件的比例50% 45% 35%产出指标侦查终结案件占同期立案案件的比例70% 65% 55%查办职务犯罪 0组织指挥或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分析全省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对策;承办下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请示;研究制定全省反贪反渎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指导全省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0 工作,推进全省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使我县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位于先进行列产出指标查办案件数与办案预警线的比例95% 90% 80%预防职务犯罪 0履行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方式,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以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预防调查等多种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产出指标对象对职务犯罪相关罪名掌握了解情况占100% 95%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