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煤公司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动态掌握和控制出入井人员的数量,准确提供井下作业人员名单,预防各种不安全因素进入井下和防止各类盗窃犯罪行为,达到标准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矿井必须建立出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和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系统,制定并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核制度,按规定配备检身员和考勤员。第三条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井下作业人数,严禁超定员,井口要24h公示每班下井作业人数。第二章 出入井人员规定第四条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亲自按规定到考勤地点登记考勤,杜绝考勤不下井,下井不考勤现象。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井:(一)未载安全帽、自救器和矿灯者;(二)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三)穿化纤衣物者;(四)入井前四小时喝酒者;(五)休息不好、精神恍惚者、疲劳上岗者;(六)因工作、家庭及其他原因造成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者;(七)携带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八)作业人员未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