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的营销秩序1日期:2008-6-2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陈晓平|访问:327次|发表评论赵兵(化名)是欧普照明的一位加盟商,2007年完成了80万的销售,2008年的目标是226万他现在有3个专卖店。但是,他很快有了壮志难酬的担忧,在他的区域领地内,欧普自己建了几个经销网点,于是,发信息给欧普照明总经理马秀慧抱怨。可是,马秀慧帮不了他。按照加盟协议,欧普在一个县城只会指定一家加盟商,但是专卖店往往只能覆盖中心城镇,赵兵负有开拓附属城镇网点的义务。欧普的营销人员会根据当地市场容量,要求具体的附属网点数量,加盟商必须承诺完成。然而,加盟商发展“下线”与其自身的零售存在利益的冲突:加盟商从事零售可以获取35%的毛利,而批发给附属网点的利润空间只有5%左右这些数据都为欧普严格控制。换言之,如果附属网点发展了70位顾客,而其中10位可能是从专卖店分流出来的顾客,这笔生意对加盟商可能就是不划算的,但是欧普多了60位顾客。对于“精耕渠道”而言,这只是欧普照明遭遇的悖论之一。这家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