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1某年五月,我国南方某公司与马来西亚商人达成一笔大理石交易,品质要求:纯黑色,晶墨玉,四边无倒角,表面无擦痕,允许买方到工厂验货,七月交货。签约后,由于品质要求苛刻,加工难度大,数量小,价格又低,交货期限还紧,工厂都不愿意接受。交货期一拖再拖,后经多方努力,终于交出一批货。货到后经检验不合格,买方提出索赔。从此案中我们可以吸取哪些教训?(参考提示)从此案我们可以看出,外贸公司为了达成交易,不顾工厂生产加工的局限性,对客户的高品质的苛刻要求,视而不见,强行签订合同,致使交货期也得非常紧迫,我方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由此得出,对品质的要求一定要从生产加工的实际出发,考虑到实际交货的可能性,决不可以硬性去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做的后果,只能给自己带来烦恼和损失。2我国某公司同日本公司签订出口羊绒衫合同,共计10000件,价值100万美元。合同规定羊绒含量为100%,商标上也标明“100%羊绒”。当对方检验后,发现羊绒含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而提出索赔,要求赔偿200万美元。最后我方公司赔偿数十万美元结案。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必须根据货物的特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