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的要求制定以下评标原则和方法。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进行。2.评标小组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出预中标人。通过竞标报价以后,以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均价为基准,综合定价中标。3.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为55分,服务分为23分,业绩分为15分,财务状况分为2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分为5分。4.评分办法 1)价格分(55分)采用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55系数N(小数点保留两位)。其中: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系数N为1;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系数为0.9。2)服务分(23分)a.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如售后服务体系、货物配送计划、备品备件提供、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等)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