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颜色标志GB7144-1999 自 2000-10-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是GB7144-1986气瓶颜色标记的修订本。主要有四处变动:舍弃“特种气体类”的气瓶色标;增列17种气体的气瓶色标;二氧化氮气瓶和硫化氢气瓶互换瓶色;更改液化石油气瓶的色标。此外,从1989年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引入气瓶检验色标。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7144-1986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保仪、陈伟明。本标准于1986年12月首次发布,1999年12月首次修订。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充装气体识别标志的气瓶外表面涂色和字样。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本标准不适用于灭火用的气瓶、车辆燃料气体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气瓶。进口气瓶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涂敷(或改涂、复涂)颜色标志。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