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庆铁发建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指挥部所属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的施工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到安全生产,依据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重庆铁发建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质量管理强制性规定的通知(建新安2017192号)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指挥部所属在建项目汽车吊起重作业。 第三条 管理目标:安全管理人员到位率100%;培训教育覆盖率100%;特种设备备案率100%,年检率100%,杜绝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第四条 汽车吊进场后,由设备管理部门对其检查、验收、编号,发放机械标识牌,并填写责任人、型号等相关内容悬挂在驾驶室内。第五条 汽车吊驾驶员应按照规定对汽车吊吊装机具的摩擦元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安全要求。第六条 汽车吊驾驶员应持有B证、吊车操作证、车辆行驶证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件; 施工单位要对汽车吊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