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新野县委、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发200225号),保留新野县公安局。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简上层、充实基层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我县公安工作的实际,确定新野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一、职能转变强化县局自身的实战职能和对全县公安工作的宏观管理;强化对维护稳定方面重大行动、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强化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职能;强化以“110”报警服务为中枢的快速反应和控防体系建设,强化各类刑事案件的侦察工作,完善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公安队伍和武警部队的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逐步建立统一的人民警察体制;合理划分县局与基层派出所及内部诸警种的职责和权限,理顺上下左右关系,克服推诿扯皮现象,提高办事效率。二、主要职责新野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部署全县的公安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