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党课讲稿:党员必须履行义务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在享有党员的权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党员的义务。党员权利与义务的概念第一次出现在无产阶级政党的章程中是1864年马克思为第一国际起草的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章程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945年,中共七大正式规定党员权利和义务;xx年,中共xx大修改中国共产党章程;xx年,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保障条例。通过了艰辛的探索与实践,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最终得以完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此,作为党员,就必须始终按照党章的规定和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既要认真履行一定的义务,同时也享有党章所规定的以定的权利。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忠实履行党员义务和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又是党员先进性的集中表现。作为党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实际需要,是党员以主体身份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的重要体现。党员权利是一种利益价值,包含意见保留权和请求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