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工作制度为扎实推进协作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挥好协作区职能作用,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 协助乡镇纪委履职工作职责为协助乡镇纪委更好履行职责,协作区要积极做好以下工作:1.(配合乡镇纪委)监督乡镇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保障乡镇纪委“三转”到位,支持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人员力量等方面给予保障。2.指导乡镇纪委书记组织带领协作区指派人员开展工作,完成县纪委监委、乡镇党委或协作区交办的工作任务。3.指派乡镇纪委副书记、专职委员兼顾所在乡镇纪委工作,参加乡镇纪委有关会议,做好本乡镇纪委数据统计、资料整理等工作。4.指导乡镇纪委压实乡镇纪委兼职委员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将其履行纪检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5.指导乡镇纪委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管理培训,实行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到乡镇纪委和协作区工作锻炼制度。6.根据乡镇纪委的协作申请及时提供支持,协调解决乡镇纪委其他需要解决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