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和公示制度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现场制作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采购、专人进货查验、专人保管、专柜贮存、专人使用、专人记录。并按照有效期使用。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主要记录食品添加剂名称、使用量、使用的食品、使用的时间(含年、月、日、时)、使用人等或其他具有同等作用的信息。3、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 4、.实施进货查验和出入库记录,主要记录食品添加剂名称、批号、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本单位使用的食品、采购日期、数量、保质期、出库数量、出库日期、经手人等信息或其他具有同等追溯作用的信息。5、食品添加剂贮存专柜,柜体上标识醒目的“食品添加剂”字样。6、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和各种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