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销货台账制度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台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检查。 二、经营者有义务自觉向上级批发商索要供货商提供的供货凭证:该供货凭证可作为进货台帐,请注意保存2年,凭证应当包括商品名称、商品条码、包装规格、进货数量、生产单位、联系电话、供货日期等内容;对有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应安装符合工商部门要求的电子台帐软件,并按规定及时将进货时间、数量、来源以及货物品种、规格、流向等内容如实记录清晰、完整,确保所售商品货正源清。 三、食品零售商应设立档案盒,将供货商提供的具有规范内容的供货凭证按月装订成册,作为进货台帐保存;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应保存好进销货的电子数据,不得随意删除。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一、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当认真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索取符合工商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的电子供货凭证,认真核对产品信息与凭证内容是否一致,并按要求保存两年以上。二、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1、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