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1. 目的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保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生产、使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2. 范围 适用于符合GB2760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3. 管理规定3.1采购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包装标识内容应包括:品名、产地、厂名、执行标准代号、配方或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及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有适用禁忌等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由验收人检查标识并查验出厂检单报告、质量合格证明(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属于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的要索取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查验合格后入库。对进口的添加剂应索要商检、海关等部门的检验证明。3.2贮存食品添加剂应离地离墙10cm存放在专一的地方并明显标识,同时上锁管理。3.3使用所有的食品添剂由品控人员监督专人领用,领取的食品添仅限在规定产品中使用。1)所有的食品添加剂的用量都要符合规定要求,不能造成危害和污染。2)盛装食品添加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