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12 页东 方大道 -牡丹大道与渝巫路 -玉鼎大道渠化工程沥 青 砼摊铺专业 分包比 选 文 件比选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2018 年 8 月第 2 页 共 12 页参选人须知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 比选人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2 项目名称 东方大道牡丹大道与渝巫路玉鼎大道渠化工程沥青砼摊铺专业分包3 发包范围1、渝巫路接玉鼎大道路口改造工程沥青面积约 1500,做法为:下层 6cm 厚AC-16,上层 5cm 厚 AC-13;2、东方大道接牡丹大道渠化工程沥青面积约 2500,做法为:下层 8cm 厚AC-16,上层 7cm 厚 AC-13;3、本项目分两次
2、施工,第一次施工渝巫路接玉鼎大道路口改造工程和东方大道接牡丹大道渠化工程一部分,第二次施工东方大道接牡丹大道渠化工程多弘上城一侧。(两处沥青工程机械转场运费纳入参选报价中,比选人不再另行支付)4、施工内容包含清理基层(铺设沥青前高压水枪清洗路面基层、拉毛等工序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铺设沥青砼)、透油层、改性乳化沥青粘层、拌和、运输、摊铺、整型、压实、废料清运等所有工序施工,铺装面积约 4000 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4 建设地点东方大道-牡丹大道十字路口、渝巫路-玉鼎大道十字路口,具体由比选人指定。5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6 出资比例 100%7 资金落实 情况 已落实。8 设备要求
3、1、沥青摊铺机;2、钢轮机压路机;3、胶轮压路机;4、完成工程所需的其他设备;注:以上所需设备由中选人自行提供,整个项目机械需三次进出场分段实施,所有机械设备费用包含在参选报价中,比选人不再另行支付。9 计划工期 总工期 15 日历天,以比选人进场通知为起算点,验收合格之日为止;延期一天收取违约金 1000 元。10 质量要求 沥青路面铺装达到设计标高,表面平整坚实,不得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第 3 页 共 12 页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烂边、粗细骨料集中等现象,接搓平顺,不得有明显轮痕,不积水,其他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1 验收标准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
4、2-86)及其他相关验收标准。1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材料、包机具、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检测及验收(含资料编制整理)。13 参选保证金参选人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按本比选文件规定缴纳参选保证金,参选人不按本比选文件规定缴纳参选保证金的,其参选文件作废。一、参选保证金12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二、参选保证金缴纳方式在比选截止时间前由参选人单位基本账户将参选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 户名: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账号:0172 0142 1000 1602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特别说明:1、参选人在汇款时请注明所参选项目的名称2、参选人所提供的进账
5、单必须填写完整的开户行信息3、参选人填写转入账户必须与比选人名称一致,否则参选文件作废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4、参选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及到账时间,将于比选截止时间前确认参选保证金情况,对于未能按要求足额提交参选保证金或未确认参选保证金到账的参选人,比选人将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而拒收其参选文件。5、参选人须提交银行转账回单。6、凡已缴纳参选保证金但未按时参加比选的或参选文件未密封或无报价函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三、退还方式:1、凡已缴纳参选保证金但未按时参加比选的或参选文件未密封或无报价函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2、未中选的参选保证金在定选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
6、退还到参选人交款账户。3、中选人参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中选人交款账户。14 履约担保一、担保金额:履约担保=中选价10%。二、缴纳方式:在定选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选人单位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 户名: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账号:0172 0142 1000 1602第 4 页 共 12 页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三、退还时间: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15 支付方式1、工程款支付前,中选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票额与计划支付金额相匹配。2、工程款支付方式:(1)全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
7、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5%;(2)剩余 5%的价款作为质保金,待工程全部完工比选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一次性支付。16 结算方式 结算价=中选单价实际的合格工程量。17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参选人自行踏勘现场。18 分包转包 不允许。19参选人资质条件与人员要求1、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生产、加工、销售沥青砼或市政道路施工相关经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评选会。2、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丰富的经验和足够的能力完成本项目。3、参选人应提交如下合法有效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公司资质等相关资质文
8、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会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会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参选人为重庆市市外企业的,除上述要求外还需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到比选现场进行参选人身份符合性验证; 要求提交的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外均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4、上述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须装入档案袋内。20是否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21比选文件的获取1、本次比选无需
9、报名,比选时直接参选,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18 年 8月 30 日起,在 http:/ 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图纸、图说、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参选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参选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负。2、本比选文件发布至比选截止时间止,各参选人应随时在第 5 页 共 12 页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http:/ 上关注本比选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3、比选文件售价 300 元/套,参选人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先交纳比选文件购买费后,方能提交参选文件。22比选文件的修改比选文件的修改都将在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10、责任公司(http:/)网上发布,比选文件一经比选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参选人均产生约束力。23参选人质疑和比选人答疑1、参选人质疑:参选人应于比选截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将质疑(单位签字盖章)扫描件及电子文档版本发至 。2、比选人答疑:比选人将所有质疑的答疑或补遗,公布在比选文件发布的网站(http:/)上,所有参选人是否浏览,均视为参选人知晓答疑或补遗内容,中选后工程施工过程中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均以比选人的答疑或补遗内容为准,且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参选人自行承担。24 比选报价1、采取清单单价报价,总价评选的方式,总价最高限价为620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此价
11、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两次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增值税专票)、检测费、风险费(人工、材料涨价及政策性文件调整等所有风险,结算时均不调整价格)、场地清理费、验收费及资料编制整理等全部费用。2、参选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报价函中总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参选单价工程量的合计金额一致,否则参选文件作废。25参选文件的密封及封面的书写1.参选文件使用档案袋(或投标文件袋)密封。2.参选人资质资料、报价函、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参选文件共同装入档案袋(或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3.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格式附后,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须填写完整,所有
12、报价必须电脑打印,加盖参选企业公章,否则参选文件作废。档案袋(或投标文件袋)封套上写明:比选人名称: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东方大道-牡丹大道与渝巫路-玉鼎大道渠化工程沥青砼摊铺专业分包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同比选时间)参选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26 计税方式 中选人必须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832 号文件合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由非比选人原因引起的发票作废,由中选人自行负责。2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参选方案不允许。第 6 页 共 12 页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28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垫江县桂溪镇凤南路
13、2 号(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递 交 时 间 : 2018 年 9 月 4 日 16:30 时至 2018 年 9 月 4 日 17:00 时29 是否退还参选文件 否30评选时间和地点评选时间: 2018 年 9 月 4 日 17:00 时评选地点:垫江县桂溪镇凤南路 2 号(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31 评选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本次比选的评选工作:1.宣布评选纪律;2.宣布开启参选文件的人员、宣读参选文件的人员、记录人、监选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名称,并点名确认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4.核验参加比选会议的参选人的身份是否合法有
14、效;5.开启参选文件顺序:随机开启;6.首先开启档案袋(或投标文件袋),比选人评审;宣布资审结果;7当众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人名称、比选报价等内容;8. 宣布中选候选人顺序和中选价;9.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比选人代表、监选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评选记录上签字确认;10. 评选结束。32 评选委员会的组建 1评选委员会构成:由 5 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2评选委员会成员由比选人组建。33 定选办法1.本次比选拟定三个中选候选人,比选人按照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2.本次比选采用低价的方式确定中选人,即所有合格参选人的报价中总价最低价者即为中选价,该参选人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报价第二
15、低的参选人作为第二中选候选人,报价第三低的参选人作为第三中选候选人。3.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以上报价相同的,则由现场抽签确定。4.若第一中选候选人以书面提出放弃中选权益,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本次中选候选人依次作为中选人,以第一中选人所报的中选价签订合同。如后续两个中选人均不愿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价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时,则重新比选。34 废选条款 1.参选单位未准时参加评选会或参选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 2.未能按比选文件规定密封的或密封后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第 7 页 共 12 页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3.参选人须知中规定提交资料不全的; 4.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5
16、.比选报价为非电脑打印的、字迹模糊的、涂改数字的,大写不规范的。6.无报价函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7.参选单价工程量的合计与报价函的总价不一致的;35 重新比选 若合格参选人少于三家按流选处理,比选人视情况组织第二次比选。第二次比选时,合格参选人不足三家可以进行评选。36 合同签订 中选后 5 个工作日完成合同签订,否则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并没收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联系方式比选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垫江县凤南街 2 号联系人:张仁琼 电 话:023-74644966 18716832615邮 箱:附 件:1、报价函、报价函附录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17、书。第 8 页 共 12 页附件 1报 价 函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东方大道-牡丹大道与渝巫路-玉鼎大道渠化工程沥青砼摊铺专业分包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总价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的比选报价,总工期 15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施工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3随同本报价函提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4如我方中选:(1)我方承诺在中选后三个工作日内缴清相关费用并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
18、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参选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其他补充说明)。参 选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电子邮箱: 第 9 页 共 12 页年 月 日报价函附录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参选报价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1 8cm 厚 AC-16沥青砼路面 1500 962 6cm 厚 AC-16沥青砼路面 2500 723 7cm 厚 AC-13沥青砼路面 1500 844 5c
19、m 厚 AC-13沥青砼路面 2500 681、本项目分两次施工,第一次施工渝巫路接玉鼎大道路口改造工程和东方大道接牡丹大道渠化工程一部分,第二次施工东方大道接牡丹大道渠化工程多弘上城一侧。(两处沥青工程机械转场运费纳入参选报价中,比选人不再另行支付)2、施工内容包含清理基层(铺设沥青前高压水枪清洗路面基层、拉毛等工序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铺设沥青砼)、透油层、改性乳化沥青粘层、拌和、运输、摊铺、整型、压实、废料清运等所有工序施工;3、参选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两次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增值税专票)、检测费(含马歇尔试验)、风险费(人工、材料涨价及政策性文件调整等所有风险,结算时均不调整价格)、场地清理费、验收费及资料编制整理(须提交马歇尔试验报告)等全部费用。4、此工程量为暂估量,结算价=中选价实际完成工程量。参选报价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参选人: (盖 单位公章) 第 10 页 共 12 页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该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