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安智慧课堂试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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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东莞市长安智慧课堂试点建设采购项目公 开 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 :CA2016043 号采 购 人 :东莞市长安实验中学、东莞市长安镇实验小学二 一 六 年 八 月东莞市长安智慧课堂试点建设采购项目 CA2016043 号第 2 页 共 84 页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一、投标邀请函 .5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7一、说 明 .81.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82. 定义 .83. 合格的投标人 .84.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8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96. 知识产权 .97. 投标费用 .10二、招标文件 .108. 招标文件的组成 .10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三、投标文

2、件的编制 .10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2. 投标文件格式 .1113. 投标报价说明 .1114. 投标有效期 .1115. 投标保证金 .1216. 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8. 投标截止期 .14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1420.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4五、开标与评标 .1521. 开标 .152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523.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1524. 投标文件的评审 .1625. 纪律和保密事项 .21六、授予合同 .2226. 中标

3、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2227. 履约保证金 .2228. 合同签订 .23东莞市长安智慧课堂试点建设采购项目 CA2016043 号第 3 页 共 84 页七、询问或质疑 .2329. 询问 .2330. 质疑 .23八、其他 .2431. 中标服务费 .243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24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25第四部分 合同书样板 .57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2一、报价文件格式 .63附件 1. 报价总表格式 .64附件 2. 报价明细表格式 .65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66三、唱标信封 .81四、投标保证金说明 .82东莞市长安智慧课堂试点建设采购项目 CA2016043 号

4、第 4 页 共 84 页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东莞市长安智慧课堂试点建设采购项目 CA2016043 号第 5 页 共 84 页一、投标邀请函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东莞市长安实验中学、东莞市长安镇实验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现就东莞市长安智慧课堂试点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1、 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智慧课堂试点建设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A2016043 号。2、 项目内容:序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供货期 质保期 交货地点1 长安实验中学智慧课堂试

5、点建设采购项目2 长安镇实验小学智慧课堂试点建设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 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产品有特殊要求的按实际需求执行)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书面声明)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 本项目不接受联

6、合体投标。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6 年 8月 31日至 2016年 9月 6日(共 5个工作日)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 年 8月 31日至 2016年 9月 6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3.1.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

7、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 PDF文档格式) ;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东莞市长安智慧课堂试点建设采购项目 CA2016043 号第 6 页 共 84 页3.2. 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元(售后不退) 。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8、2016 年 9月 20日下午 14:00-14: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 年 9月 20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莲峰路 34号长安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4、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五、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五层 A区 505室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传 真:076922889228报名、保证金联系人:赖小姐 联

9、系电话:07692201603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八月东莞市长安智慧课堂试点建设采购项目 CA2016043 号第 7 页 共 84 页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东莞市长安智慧课堂试点建设采购项目 CA2016043 号第 8 页 共 84 页一、说 明1.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1.1. 本次招标标的为东莞市长安智慧课堂试点建设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1.2. 资金来源:已批复的中央财政资金。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东莞市长安实验中学、东莞市长安镇实验小学。2.2. 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

10、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 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2.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5.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 日期:指公历日。2.7. 时间:指北京时间。2.8.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9.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3. 合格的投标人3.1. 法定资格条件

11、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3.1.2.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1.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书面声明) 。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东莞市长安智慧课堂试点建设采购项目 CA2016043 号第 9 页 共 84 页4.1. 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4.2. 经

12、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因需要而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3. 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为最新正式稳定版本。5.2. 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请投标人打印产品所在清

13、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5.3.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5.4.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5.5. 货物验收。5.5.1. 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中标人共同进行。5.5.2. 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厂家装箱清单、使用说明、操作手册、随机附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严格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5.5.3. 由采购人对货

14、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6. 知识产权6.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6.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6.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

15、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6.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东莞市长安智慧课堂试点建设采购项目 CA2016043 号第 10 页 共 84 页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7. 投标费用7.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组成8.1. 招标文件包括:8.1.1. 投标邀请函;8

16、.1.2. 投标人须知;8.1.3. 用户需求书;8.1.4. 合同书格式;8.1.5. 投标文件格式;8.1.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公告;不足 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顺延投标截止时间。9.2. 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9.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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