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年月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公布根据年月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