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集团物资(设备)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建设集团物资(工程材料/设备、料具/机械)采购/租赁招(议)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保障集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控股集团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所有招投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控股集团和建设集团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建设集团所属各工程项目的(工程材料/设备、料具/机械)采购/租赁等范围。第四条 招标活动必须坚持“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推荐入围候选人或者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和定标工作;评标的人员不得参与推荐和定标工作;定标的人员不得参与推荐入围候选人和评标工作。特殊情况需要一人负责两项工作的,须经集团总裁批准。 第二章 机构与职第五条(从第一条起编) 建设集团物资管理部(以下简称物资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和解释;(增加:负责物资(设备)招投标的组织、管理、检查、考核、归档工作。)第六条 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