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冻分割牛肉验收标准一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牛屠宰加工后,经兽医卫生部门检验合格符合市场销售的鲜、冻分割牛肉。二 依据标准GB/270894 牛肉、养肉、兔肉卫生标准GB 2707-2005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T 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 996088 鲜、冻四分体带骨牛肉三 术语3.1 四分体带骨牛肉 将屠宰加工后的整只牛胴体先沿脊椎中线纵向锯(劈)成二分体,再从第十一至第十二肋骨间将二分体横截成四分体的牛肉3.2分割牛肉 鲜四分体带骨牛肉,经剔骨、按部位分割而成的肉块。3.3后小腿肉(牛展) 从牛后腿膝关节至跟腱处割下的净肉,包括腓肠肌、趾伸肌和趾屈肌。3.4 里脊肉(牛柳)从腰内侧割下的带里脊头的净肉。3.5腰部肉(西冷) 从第56腰椎处切断,沿腰背侧肌下端处切下的净肉。3.6 腹部肉(牛腩)从前13肋骨断体处,沿股四头肌肉前缘割下的全部腹部净肉。3.7 背部肉沿脊背部骨两侧割下的净肉,包括颈背棘肌、半棘肌和背最长肌。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