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中心接待轮岗制度 为规范售楼部现场接待轮岗制度,促进案场置业顾问工作积极性,做到公平公正,对案场置业顾问现场接待轮岗作出统一工作要求,具体如下:接待顺序: 置业顾问按签到的先后顺序接待新客户,严禁不按签到顺序接待新客户,严禁不接客户、抢客户、挑客户、不热情接待客户,违者罚款50元,并停止接待客户一天。轮岗顺序: 置业顾问按签到顺序由后往前轮流站岗,严禁不按顺序站岗、不站岗、私自离岗,违者罚款50元,并停止接待客户一天。接待轮岗要求:1、 站岗置业顾问应及时为来访客户开门,热情向客户打招呼,并咨询客户是否第一次到访,之前是否有人联系过,老客户或之前有联系的客户由原置业顾问接待,不占接待名额;新客户则按接待顺序安排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同时在签到表上标注该置业顾问已接待客户,违者罚款50元。2、 若在站岗置业顾问刚好轮到自己接待或轮到的站岗置业顾问刚好在接待客户时,可根据轮岗顺序安排下一位置业顾问站岗,待接待完客户后补足站岗时间。3、 为了案场的公平公正性,站岗置业顾问必须在签到表上填写自己站岗的时间段。4、 若新客户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