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管理制度(试行)WHNYLM/ZD-027-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管理,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依据集团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及乌海能源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不安全行为检查、培训矫正的有关要求。第三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一)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二)不安全行为:是指可能导致超出人们能承受的后果或可能导致不良影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即“三违”行为。1.违章指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违章指挥具体包括: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2.违章作业:是指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