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性线及保护接地线截面设计要求: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3.7.9 1kV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三相四线制系统的电缆中性线截面,不得小于按线路最大不平衡电流持续工作所需最小截面;有谐波电流影响的回路,尚宜符合下列规定:1气体放电灯为主要负荷的回路,中性线截面不宜小于相芯线截面。2 除上述情况外,中性线截面不宜小于50%的相芯线截面。3.7.10 1kV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配置保护接地线、中性线或保护接地中性线系统的电缆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中性线、保护接地中性线的截面,应符合本规范第3.7.9条的规定;配电干线采用单芯电缆作保护接地中性线时,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1)铜导体,不小于10mm2。2)铝导体,不小于16mm2。2 保护地线的截面,应满足回路保护电器可靠动作的要求,并应符合表3.7.10的规定。表3.7.10 按热稳定要求的保护地线允许最小截面(mm2)电缆相芯线截面保护地线允许最小截面S16S16S351635S400S/2400S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