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188质 疑 函致:重庆龙力申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广日电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对大渡口H21-1地块安置型经济适用房工程的电梯招标文件提出以下几项异议。请贵公司予以答复。异议一、本次招标文件中的一章一款4.1项投标保证金10万元是否可为银行保函标;是否偏高。 理由:与 我公司认为:该家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两种报价,且未明确以哪个报价为准,应当属于无效报价。因为,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许可可以投标文件中列出两种报价。而且,如果允许该家公司在评标时根据已知道的信息选择报价,则对我公司和其他参加投标人都是明显不公平的,也是违反异议的行为。 其次,该家公司以手写方式报价也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报价格式的要求,6.2.6.3条明确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报价时,应递交投标报价电子版2套,提交的电子版用Microsoft Word编制,且投标人须保证电子版的准确性。可见,电子版是本次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报价格式。质疑二、本次中标的某家公司是否获得相应的质量认证? 质疑理由:招标文件中要求供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