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管理有限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参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系统地规定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职责和工作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招投标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控制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依据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北京市招投标政策法规。第三条 招投标管理过程招投标管理过程包括:立项审批,招投标方案、招投标文件编制,供方/投标方资格审查,标底编制规定,发标、评标、定标,招投标结果报批,合同履约监控,招投标材料归档等。第四条 适用范围1. 凡属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或采用其他规定形式的项目;2.公司自行组织的招投标项目:(1)年合同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经营类项目;(2)合同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咨询管理类项目;(3)政府委托管理工作涉及的服务采购项目及所有使用政府资金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