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部门负责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并且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必须依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实施,不得干涉正常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影响按照程序依法确定中标结果,不得损害招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第四条 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活动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联合监督。 第五条 对工程招标活动依法进行的联合监督不能免除招标人对招标活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招标 第六条 招标人可以视自身力量,将招标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 理机构办理具体招标事宜,也可以自行办理全部招标事宜。 第七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 1、具有项目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