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因素与防护知识一、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1、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2、接受职业健康监护权;3、知情权;4、请求权;5、检举、控告权;6、拒绝作业权;7、民主监督管理权。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义务:1、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劳动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劳动安全卫生管理。3、劳动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劳动者应当自觉地接受用人单位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当具备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和技能。5、劳动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的负责人报告。三、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告知的内容包括: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2、危害结果;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5、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育;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