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迟延履行金计算方法(仅适用于金钱债务类迟延履行金计算)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7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已经于2014年8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该解释对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利率及方法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与之前相关司法解释中对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法不同。笔者就自己对该解释的学习及结合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将自己的见解与大家分享:一、 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迟延履行金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该条款是关于对迟延履行金的最直接的法律规定,通过文义解释的方法,可以看出无论申请执行人是否申请,法院都应当依职权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