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清扫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生产安全,遏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安监局编制的涉可燃粉尘企业火灾与爆炸防护实践指导书,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作业现场管理三、管理内容:1. 作业场所应至少每班清扫1次。2. 除尘系统管道应至少每月清扫1次。3. 墙壁、建筑钢结构表面,以及吊顶和其它隐藏表面,应至少3个月清扫一次。4. 清扫时应避免形成粉尘云。5. 清扫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应使用铁质工具,最好使用移动式粉尘防爆型真空清扫设备。禁止使用高压空气吹扫,在无法用其它工具清扫,必须使用压缩空气吹扫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在吹扫前,区域和设备已经用真空吸尘方式进行了清扫。 区域内不适于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已经关停。 区域内点火源已经全部清除,不存在能够点燃粉尘云或粉尘层的热表面或火焰。 使用的蒸汽或压缩空气的压力低于103kPa。6. 清扫时应保持车间通风良好,不应敲打管道和设备。7. 在用水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