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餐厅服务员。12职业定义为顾客安排座位、点配菜点、酒水,进行宴会设计、装饰、布置,提供就餐服务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餐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餐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