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为规范成品制程巡检检测的项目、方法、频次、标准、不合格的处理.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同时通过制程巡检收集生产制程的原始记录,有效的监控制程的变化,并以此保证和推动制程的持续改善。2.0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规格产品制程的控制。3.0 定义:3.1 IPQC:即生产过程品质控制,是指产品从物料投入生产到产品最终包装过程的品质控制;3.2批量不良某一时段出现的品质不良均属于同一种现象。3.3 RoHS: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3.4 致命缺陷(以CR表示):影响质量安全的所有缺陷,影响难以纠正的非正常的情况,会影响寿命的,会造成产品故障的或造成产品使用困难的或造成下道工序混乱的缺陷都称为致命缺陷。如:混料、假焊、虚焊、焊点小、拉力不够,B部纵向划伤、尺寸超标,A部尺寸超标,CP线露铜、尺寸超标,T部厚度超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