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CGCC XXXX-XXXX1中 国 商 业 联 合 会 团 体 标 准T/CGCC xxxx-XXXX紫苏籽油(征求意见稿)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T/CGCC中 国 商 业 联 合 会 发 布T/CGCC XXXX-XXXX2前 言本标准按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桦南农盛园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为首次制定。T/CGCC XXXX-XXXX3紫苏籽油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紫苏籽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2、、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紫苏籽油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5009. 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524 动植物油脂检验扦样GB/T 5525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方法GB/T 5526 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GB/T 5527 植物油脂检验折光指数测定法GB/T 5528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3、测定法GB/T 5529 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GB/T 5530 动植物油脂酸价和酸度测定GB/T 5531 粮油检验植物油脂加热试验GB/T 5532 动植物油脂碘值的测定GB/T 5533 粮油检验植物油脂含皂量测定GB/T 5534 动植物油脂皂化值的测定GB/T 5535.1 动植物油脂不皂化物测定第1部分:乙醚提取法GB/T 5538 动植物油脂过氧化值测定GB/T 5539 粮油检验油脂定性试验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73 粮油名词术语油脂工业T/CGCC XXXX-XXXX4GB 895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GB 16629 植物油抽提溶剂GB/T 1
4、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17376 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酯制备GB/T 17377 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酯的气相色谱分析GB/T 17756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附录A、附录BGB 19641 植物油料卫生标准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02号令)3术语和定义GB/T 8873确定的油脂工业名词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紫苏籽油 Perilla Seed Oil以紫苏籽为主要原料,经压榨、过滤等工艺制成的可食用成品油脂。4产品分类4.1按加工工艺分。4.
5、1.1 脱皮压榨紫苏籽油4.1.2 带皮压榨紫苏籽油4.2按品质分。4.2.1 特级紫苏籽油 4.2.2 一级紫苏籽油4.2.3 二级紫苏籽油5技术要求5.1 原辅料5.1.1 紫苏籽T/CGCC XXXX-XXXX5应符合GB 19641标准的要求。5.1.2 其他辅料应符合其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5.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 目 要 求色泽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色泽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 液体透明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5.3 特征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紫苏籽油特征指标项目 要求色泽(罗维朋比色槽25.4mm) 黄40,红
6、1折光指数(n 40) 1.47301.4780相对密度(d 2020) 0.93100.9410碘值(I)/(g/100g) 190220皂化值(KOH)/(mg/g) 1902205.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理化指标项 目 特级 一级 二级T/CGCC XXXX-XXXX6水分及挥发物/(%) 0.02 0.05 0.08不溶性杂质/(%) 0.02 0.05 0.08冷冻试验(0贮存5.5h)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加热试验(280) 无析出物 无析出物 允许微量析出物亚麻酸(占脂肪酸总量)/(%) 68 67.5 675.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7、第75号令的规定。5.6食品安全指标5.6.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5.6.2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19641的规定。5.6.3 食品添加剂5.6.3.1 食品添加剂品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5.6.3.2 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8955及其它卫生要求的规定。7 检验方法7.1特征指标7.1.1 折光指数按GB/T 5527的规定执行。T/CGCC XXXX-XXXX77.1.2 相对密度按GB/T 5526的规定执行。7.1.3 碘值按GB/T 5532的规定执行。7.1.4 皂化值按GB/T
8、5534的规定执行。7.1.5 不皂化物按GB/T 5535.1规定的第1部分:乙醚提取法执行。7.1.6 脂肪酸组成按GB/T 17376、GB/T 17377的规定执行。7.2 理化指标7.2.1水分及挥发物按GB/T 5528的规定执行。7.2.2 不溶性杂质按GB/T 5529的规定执行。7.2.3烟点按GB/T 17756附录B执行。7.2.4加热试验按GB/T 5531的规定执行。7.3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7.4 油脂定性检验按GB/T 5539执行,并以油脂的定性检验和 5.2表1的特征指标作为综合判断依据。8 检验方法8.1 检验分类T/CGCC XXXX-
9、XXXX8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1.1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8.1.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5的全部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停产6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时;b)正式生产后,如工艺或原料产地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交收检验不合格时;d)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8.2 组批以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组批。8.3 抽样8.3.1 出厂检验时,在成品库,从同一批次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满足出厂检验项目的需要。8.3.2 型式检验时,在成品库,从同一批次待销
10、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满足型式检验项目的需要。8.4 判定规则8.4.1 出厂检验判定规则8.4.1.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判为合格品。8.4.1.2出厂检验项目如有 1 项(微生物项目除外)不符合标准,可在抽样批次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如仍不符合标准,判为不合格品。8.4.1.3微生物项目如有 1 项不符合标准,判为不合格品,不应复检。8.4.2 型式检验判定8.4.2.1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为合格品。8.4.2.2除微生物项目外,型式检验项目超过 1 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9 标签、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10 包装、贮存、运输和销售10.1 包装应符合GB/ T17374、GB/T 191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T/CGCC XXXX-XXXX910.2 贮存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及避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10.3 运输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保持车辆清洁卫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