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前 言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 夏文涛,应充亮,万雷,朱广友,范利华。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引 言制定本技术规范的依据包括以下国家或行业标准: 现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相关技术标准;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并于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GB18667-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GB/T 16180-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由公安部发布的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GA/T 521-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身伤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以及由司法部于2007年8月7日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本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