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建设单位施工作业单位项目名称交底地点交底时间进入现场施工作业需注意以下安全事项1、 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2、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3、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6、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7、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