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介质)的检验周期和取样计划1.锅炉水(介质)的检验周期1.1水质检验(1)新安装锅炉以及进行技术改造后的水处理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应当进行水质检验。(2)运行锅炉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检验。(3)检验不合格时应该增加检验次数。1.2有机热载体检验(1)未使用有机热载体应当在注入系统前进行验证性检验,并在完成系统调试后3个月内进行首次检验。(2)在用有机热载体每年至少取样检验一次。(3)有以下情况之一,应根据需要随时取样进行检验:a)系统发生偶然事故,可能对有机热载体产生了危害; b)系统中排放出的在用有机热载体再次注入系统时;c)确定停止使用的有机热载体,采取科学合理的处理措施改善其质量后,欲继续使用前;d)系统中更换或添加混用了不同的有机热载体产品后3个月内。2.取样取样是通过某些专门的取样设备,从系统中抽取很小一部分样品的操作,这一小部分样品必须能够准确地代表整个待测对象。分析工作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3.样品的代表性、重要性所谓代表性,就是指所采集的样品能够反映系统中待测对象质量的真实情况。